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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木兰县招商引资投资程序
2005-06-20 10:12   

(一)工作任务。
1、综合协调窗口。由县招商局负责投资环境、投资政策的宣传;协调指导、联系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参加“一站式”服务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指导组成部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秩序;并对招商引资进行全程跟踪、协调、检查、督办和管理。
2、项目审批窗口。由经济计划局主办,招商局协办,完成国外企业投资项目和国内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手续。
3、经济协作窗口。由县招商局负责推荐招商引资项目,负责外埠企业来我县投资建厂的联络工作,并为其提供优惠政策及服务性收费咨询并跟踪服务。
4、工商注册登记窗口。由县工商局负责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办理名称核准、企业登记注册、核发放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5、企业代码登记窗口。由技术监督局负责,为投资者提供标准化计量、产品质量、政策及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核准企业代码及赋码,颁发代码证书、产品质量证和产品生产许可证。
6、税务登记窗口。由县国、地税局负责为投资者提供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为投资者办理税务登记,并颁发税务登记及相关手续。
7、基本建设窗口。由建设局负责,为投资者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开工许可证及报批手续,组织招投标,委托工程质量监督,进行工程定位放线。
8、消防窗口。由公安局、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咨询;审查施工图纸,发放消防施工许可证。
9、电业窗口。由县电业局负责对企业电力设施施工图纸进行审核,确保用电安全。
10、土地审批窗口。由县土地局负责,为投资者提供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办理投资企业用地手续,发放土地使用证书。
11、企业办理上述手续凡需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均由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办。
110. (二)工作程序。
1、由投资者向项目审批机关窗口提供投资项目立项及基建申请,并提供投资方企业概况,投资计划概要及投资者意见。
2、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对投资者进行引导和告知受理窗口及咨询服务。
3、投资者首先向工商登记窗口提供企业章程、验资报告、法人身份证等相关手续办理工商注册后,办理企业代码及税务登记。
4、需要省、市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由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报出要件,并指定领办人带领投资者到上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办公地点。
招商引资一站式服务中心,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办公时间,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有事就办的原则,随叫随到适时办公,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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